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11-26 浏览量:10
一、父母赠予子女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子或女名下的不动产,可以被视为仅针对自身子女的赠与行为,此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若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某
位子女名下的,此时则可依据各方父母所出资金额比例来区分每个家庭成员所拥有的产权份额,但是若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父母债务会冻结未成年子女银行账户么
在常规情形之下,尽管父母所背负的债务并不能够直接导致未成年子女的银行帐户受到冻结之法规限制,但这主要是由于这些低龄子女通常并未深入涉足到父母之间的债务纠葛之中,使得他们的个人财产与父母的债务之间应当保持相对独立的状态。
然而,若能证实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实际上是由父母为了规避自身债务而进行的非法转移行为所致,那么在此种特殊情况下,法院便有可能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冻结与此相关的帐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父母债务会执行子女财产还吗
家长所背负的债务并不能够强制执行他们子女的财产。子女本身无法被法律规定要求用自身的财富去协助父母抵偿债务。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特殊的情节,那么子女则可能被迫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债务责任:
首先,当子女成为某项债务的担保人;
其次,若子女接收了来自于父母的财产转让,且这种转让行为有损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通过放弃自身的债权、解除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进行无偿处置财产权益,或者故意拖延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不利影响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值得我们注意的
是,对于是否应当执行子女财产的问题,必须结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若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则为个人财产;若无明确表示,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赠与子女,属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某个子女名下,则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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